總統允諾 陸配4年取得身分證
中央社 – 2012年10月27日 下午1:32
(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7日電)總統馬英九今天說,大陸配偶目前可取
得身分證的時間是6年,將來會進一步與其他國籍外配的時間一致,最快4
年就可以拿到。
馬總統上午出席「2012年全國新移民家庭楷模表揚活動」,並頒獎給全國
25名新移民家庭楷模代表,肯定新移民女性對家庭的付出,及支持新移民
家庭融入台灣社會的貢獻。
總統致詞時說,根據內政部統計,目前來台的外籍配偶,包括陸配,共有
46萬8000多人,數目相當可觀;這些新移民,這段時間不斷融入社會,對
社會做出貢獻。
他說,政府4年前鬆綁許多政策,包括取消保證金規定、放寬外配與陸配
的工作資格,「有結婚就可以工作,不一定要等到拿到身分證」。
總統說,4年前也把陸配拿到身分證的時間從8年降到6年,政府會進一步
把陸配取得身分證的時間與外配一致,最快4年就可以拿到,這樣可以使
得陸配獲得更多保障。
他說,照顧新移民成為政府重要的政策,祝福新移民來台灣,「就是妳們
的新家,一起來建設貢獻,讓我們明天更為亮麗」。
總統說,台灣社會其實就是一個移民的社會,他擔任台北市長時,更深刻
感覺到台北市本身也是移民的城市。在台北市有2/3都是「出外人」,移
民有先後,大家都是來這邊希望能為自己編織一個美麗的夢。1011027 |